您的位置:首页 > 银行·保险 >

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前员工邹德明擅自变更合同被警告

2017-06-06 16:19:28 来源: 和讯网

评论

6月6日,黑龙江保监局公布对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原业务员邹德明的行政处罚。黑龙江保监局表示,经查,邹德明存在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

2016年,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原业务员邹德明,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此外,2016年平安人寿鸡西中支原业务员邹德明,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六)项、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邹德明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