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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保险黑龙江公司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罚12万

2017-06-29 11:07:20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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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黑龙江保监局发布对吉林宏大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保监罚字〔2017〕8号),因2015年、2016年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宏大保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被保监局责令改正,并被罚款12万;同时,时任宏大黑龙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孟祥彬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黑龙江保监局表示,经查,宏大黑龙江分公司2015年、2016年存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时任宏大黑龙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孟祥彬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宏大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及孟祥彬向保监局提出陈述申辩:公司及孟祥彬为黑龙江省保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整改意见已经上报保监局,公司将认真整改,杜绝类似违规行为。请求对公司从轻处罚,对孟祥彬不予处罚。

保监局经复核认为,宏大黑龙江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查后公司提交整改报告行为无法消除之前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形。孟祥彬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于该行为应承担责任,依法应予处罚。

宏大保险黑龙江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责令宏大黑龙江分公司改正,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孟祥彬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附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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