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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郑州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被罚款19.8万元

2018-09-29 11:26:47 来源:贸易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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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给予其警告,并罚款19.8万元。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统计及相关部门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地、市)以上机构和有关部门对该金融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金融机构或者上级金融机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纪律处分。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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