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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一处长利用系统漏洞 涉嫌非法侵占700余万元

2018-10-11 11:42:17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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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华夏银行技术处处长覃某因私自编写病毒程序并植入华夏银行总行系统,非法侵占人民币700余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今天在朝阳法院受审。覃某当庭表示对罪行供认不讳。

该媒体报道称,覃某系银行系统的老员工,曾担任华夏银行开发中心三室的处长,负责日常银行核心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按照检方指控,覃某将其编写的“计算机病毒程序”植入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并通过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其跨行ATM机取款的交易不能计入账户,自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覃某通过其掌控的华夏银行卡多次在ATM机上跨行取款,将银行资金717.9万元转入其使用控制的银行账户,非法占为己有。

据覃某交代,2016年11月份,他利用开发中心内的电脑编写了一个后台程序,并将其放在银行主系统上。“编写这个程序是为了验证银行核心系统的漏洞是否存在,这个缺陷大概是在跨行ATM机取款后,取款成功但不会计入账户。”覃某称,自己将后台程序放到核心系统后,就用一张银行卡到ATM机内取款,测试时间与漏洞触发的关系,“正常情况下银行有规定不允许在生产环境下测试,而且他没有权利这样做,每次进行测试前都要向领导汇报,作预案,审批后才能进行。”

但由于覃某当时觉得正常的测试太麻烦,没有向单位汇报。“我当时就想着报批太复杂,而且做这个测试的部门可能也解决不了,最后还是需要由我在的部门解决。”覃某表示,自己最大的错误就是没及时向上级汇报自己发现了这个系统漏洞。

此外,覃某还交代,他编写的程序包含三个文件,分两次放置在系统中,之所以两次将编写的程序放置到系统中,是为了把系统里的漏洞时间(即成功取现但不计入账户的时间)延长,第一次程序可将时间延长到23点,第二次可延长到24点。

对于此案,检方认为,覃某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八年。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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