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不到位 莱商银行济宁分行被罚35万元
2018-11-15 11:00:01 来源:千龙网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济宁监管分局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监罚决字〔2018〕43号)。
决定书显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虹,该分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济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罚款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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