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武乡农商银行盘活不良贷款 虚假合同过会
2019-05-31 10:06:08 来源:和讯银行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和讯银行发现,山西武乡农商银行城关支行(时为城关信用社,以下均称城关支行)被两人骗取贷款300万元。
骗取贷款事实
2012年,胡某如在武乡农商银行故县支行(时为故县信用社)以他人名义借款200万元,该笔借款于2013年9月28日到期,到期后胡某如未能按期归还。
判决书显示,胡某如为归还上述借款,编造购买汽车配件需要资金的事由,提供了相关的虚假贷款材料,以温某红的名义向武乡农商银行城关支行贷款300万元,温某红在胡某如的指使下,明知自己不具备偿还贷款能力仍签订了贷款合同。2014年8月16日,城关支行向温某红发放了贷款。
银行方面解释
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和讯银行发现,银行方面本身明知胡某如申请此笔贷款并非为购买汽车配件,而是偿还之前欠款。
关于此笔贷款的贷前事项,武乡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员工表示,这笔300万元的贷款是支行行长王某中的营销贷款。
而王某中则表示,这笔贷款是联社指示盘活上述200万元的贷款,通过胡某如与联社马某协商,为了完成联社下发的清收不良贷款的任务,才会同意贷款。
且胡某如也供述,是当时联社领导马某让其再找个营销贷款的人,把此前的贷款还上,遂其才找到城关支行的王某中。
胡某如拿到这笔贷款后,先是偿还了此前故县支行的200万元逾期贷款,又向他人转账70万元,到期后逾期未还。截至2018年4月10日,胡某如共计归还武乡农商银行城关支行本金19.9万元,利息22.11万元。尚欠本金280.1万元,利息123.68万元。
2018年1月4日,胡某如和温某红均被逮捕。2019年3月19日,武乡县人民法院判处两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胡某如有期徒刑3年,判处温某红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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