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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交易真实性 监管22条严控供应链金融风险

2019-07-22 11:50:05 来源:中国经营网

供应链金融本应是金融机构实现普惠式信用贷款的优选方式之一。然而,诸如诺亚财富(NOAH.N)陷入承兴国际控股供应链融资债务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也为银行、保险机构敲响警钟。

近日,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供应链融资行为,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机构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统称“155号文”),其中明确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供应链业务时,要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

在采访中,《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监管层此次关注的风险,亦是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目前金融机构也在尝试将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区块链结合,以便提升金融交易透明度、强化系统操作弹性、实现流程自动化。

紧盯交易真实性 关键在于核心企业风控

据记者获得的155号文,文件落款时间为7月9日。文中明确指出,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须坚持四项原则,且特别提出了要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

四项原则具体包括,一是要坚持精准金融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二是要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三是要坚持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四是要坚持全面管控风险,既要关注核心企业的风险变化,也要监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

此次,银保监会从五个方面、22条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不免让市场联想到近期诺亚财富与承兴国际控股之间因供应链融资引发的债务纠纷。

7月8日晚,诺亚财富发布公告称,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的信贷基金为承兴国际控股相关第三方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总金额为34亿元。而承兴国际控股实际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诈活动被中国警方刑事拘留。

“近年来,供应链融资在服务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中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部总经理周毅钦告诉记者,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其背后也确实有一些风险因素在集聚。比如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风险,通过交易链条扩散到系统中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而影响供应链融资的整体安全;再比如,参与供应链融资的主体中,融资中介、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可能存在串谋利用虚假交易套取资金引发信用风险。

某股份制银行公司部人士亦赞同上述说法,他向记者补充道,供应链金融最大的风险是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操作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中,重点要看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包括企业的控制力、信誉和交易的真实性,这些也是可能出现风险的点;此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水平亦参差不齐。“虽然近两年供应链金融发展热情很高,但进度却很慢,这也跟上述风险有关,很多银行不敢大面积推开。”该人士指出。

周毅钦认为,155号文重点强调了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作用,应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中最为重要的角色。它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都非常强大,往往存在不配合供应链融资工作的情况。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供应链核心企业配合确权积极性不高’。因此,在155号文中,专门提到了对于下游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要推动核心企业协助银行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信息。”周毅钦说。

供应链金融受热捧 监管多次发文指导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业务日益受到金融机构的欢迎。上述股份制银行公司部人士告诉记者:“供应链金融就是基于核心企业的固定现金流而带动供应链上的小企业融资,不需要抵押担保,就我行而言,主要是关注核心企业支付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现金流在我行的闭环。另外,基于股权加债权的融资方式也是可行的选择。”

从成本角度考虑,供应链金融可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某城商行西南地区分行负责人介绍道,单个小企业的借款风险较高,因此成本相应也高;通过供应链金融,银行对企业信用的评估是依靠整个供应链上的信用判断,可以有效控制风险,既能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还能降低成本。

就保险机构而言,某保险机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保险公司主要是参与防范资金损失风险,防范单项巨额资金损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带来的普遍资金损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亦表示,保险机构主要会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开展信用保险业务,为上下游链条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核心企业的供应商可购买信用保证保险,以保障核心企业破产或核心企业严重拖延付款时的兑付;供应商也可直接将保单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出现上述问题时,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金融机构。这样做可防止供应商拿到赔付款后挪用,进一步保障金融机构的利益。”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鲁顺向记者介绍道。

周毅钦也列举道,保险机构加入到供应链金融业务还有多种方式,如险资直投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依托核心企业提供供应链数据和担保,保险公司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合理利用包含交易信息和保险保单信息的保险业务单据等。

“供应链金融业务关键是解决账期长与短期资金需求的矛盾,加快商品交易,保险公司的加入能分担部分风险。”某上市城商行西南地区分行副行长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广阔的发展空间,监管层近年来对供应链金融的规范脚步也从未停歇。此次发布的155号文,亦可看作是此前监管层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的延续。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体现了对中国供应链发展的重视;2018年4月,由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指出,要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2019年4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要研究促进中小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融资。

区块链赋能供应链 使金融交易透明化

谈及如何核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真实性,上述上市城商行西南地区分行副行长表示,可以连网查询发票,还有现场检查货物品种、数量、价值与交易合同是否吻合等。

另一城商行分行行长认为,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上游企业是提供服务或商品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有付款义务,如果核心企业配合,银行便于控制风险。下游企业是使用或销售核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由于这是很分散的下游群体企业,核心企业不一定控制得住下游企业。如果核心企业配合整合“三流”信息,银行风控也会很容易。“目前的汽车贸易、家电销售等银行做得很多。155号文也鼓励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业务,对核心企业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关键是核心企业是否能够配合和支持,银行能否提供便利和高效的产品,还有就是社会对应收应付款管理和登记等。”该分行行长指出。

在对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方面,业界普遍认为,区块链技术有望进一步提升供应链金融安全级别。某国有银行信息科技部人士向记者介绍称,区块链核心是分布式记账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透明可视化、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征,这便给予参与方对于信息同等的权利,体现在任一方均有权查看所有信息且无法修改或删除。在供应链金融流程中,存在核心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多个对象,利用区块链共识算法实时更新记录数据最新进展,能将完整的交易流程呈现给各个参与方,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记者注意到,155号文中也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将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嵌入交易环节,运用移动感知视频、电子围栏、卫星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对物流及库存商品实施远程监测,提升智能风控水平。

供应链金融相关监管文件一览

2017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体现了对中国供应链发展的重视。

2018年4月

由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指出,要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2019年4月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要研究促进中小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融资。

2019年7月

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机构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供应链业务时,要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