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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东农商行违法遭罚110万 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

2020-02-18 15:24: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临沂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显示,山东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河东农商行”)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前未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批准、利用固定资产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通过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员工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临沂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罚款11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山东河东农商行全称“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8日,注册资本9.14亿人民币,王运斌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0%。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由当地国资委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