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违法遭罚80万元
2020-03-18 14:02: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汇检罚〔2020〕01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为客户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没收违法所得0.92万元,并罚款80.00万元,合计罚没80.9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以下为原文:
相关阅读
- (2020-03-18)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违法遭罚80万元
- (2020-03-17)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法制亟须完善 竞争将激烈
- (2020-03-17)货币政策如何灵活适度 利率“接力式”下调
- (2020-03-17)24家银行发业绩快报 盈利能力稳健增长
- (2020-03-17)银行对公业务忙转身 角色亟需转变
- (2020-03-16)定向降准如期而至 机构预计降息窗口渐近
热点推荐
- (2020-03-18)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违法遭罚80万元
- (2020-03-18)年内公募基金增4000多亿元 95只新基金正发行
- (2020-03-18)年内公募基金增4000多亿元 95只新基金正发行
- (2020-03-18)年内公募基金增4000多亿元 95只新基金正发行
- (2020-03-18)股市震荡加剧 基金公司力推定投
- (2020-03-18)股市震荡加剧 基金公司力推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