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汽车 >

50万奔驰E级提车32天即自燃 奔驰忙“甩锅”用意何在

2018-03-15 10:20:0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评论

车企检验报告并无法律依据 奔驰忙“甩锅”用意何在

据记者了解,奔驰自燃事件并非个案。在汽车之家、易车网等主流汽车论坛上输入“自燃”“奔驰”等关键词,就会显示出多位奔驰车主对车辆自燃问题的投诉。其中,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奔驰厂家以及4S店对自燃问题处理的态度上。

对此,浙江维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敏芝表示,汽车厂家自己出示的检测报告没有法律依据。

“火灾事故发生后,汽车厂家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压根儿没有公正性可言。”杜敏芝律师表示,“当厂家出示的报告与消防队出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结果冲突时,应当以消防队出示的火灾认定书为准,特别是消防队已经委托专业实验室做出检测报告,就更有说服力。”

同时,杜敏芝律师认为,该事件中,都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具的“火灾认定书”能初步证明该车的起火原因,可视为车主提出了缺陷存在的表面证据(即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在未有外来因素参与时,尚在保修期内的汽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自燃,即可视为消费者初步完成举证责任,继而再由生产者承担不存在缺陷或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杜敏芝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生产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不能认定产品存在缺陷;但如“举证不能”,就应认定产品存在缺陷。

有业内人士提醒,以往类似事故发生后,汽车厂家总是遵循着一贯的套路,一方面着急拆车并主导事故原因的调查,但另一方面又不公开拆车的过程。因此厂家拆检过后的鉴定结果往往帮厂家成功“甩锅”,对消费者不利。而且事故车只能被拆解一次,车拆完时证据也就被破坏了。记者发现,众多由厂家作出的鉴定报告,都排除了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杜敏芝律师同时建议,当汽车自燃事件发生时,消费者应保护现场,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后及时安放车辆,督促消防大队展开火灾事故调查。如果汽车4S店和厂家不承认事故调查结果,消费者可通过消协调解、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厂家赔偿,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即便是在没有买自燃险的情况下,有些时候车损险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完后可以再向厂家追偿”。

记者致电梅赛德斯-奔驰客服中心咨询自燃问题处理方式时,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自燃事故属于特殊情况,需要消费者联系当地4S店沟通解决。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深圳福日奔驰4S店售后服务部经理杨茂松表示,鉴于当地消防大队出具的认定书与厂家出具的认定书在“是否因外部原因导致汽车自燃”的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发函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要求复核复审。杨茂松同时强调,如果是由外部原因引起的火灾,奔驰厂家和经销商“绝对不赔”。目前,事件仍在处理中。

“我原来一直认为,像奔驰这种大品牌值得信赖,出了问题一定是为消费者着想。但现在,我和丈夫完全失望了。”在种种协商和努力都石沉大海后,付女士仍然表态,自己要和奔驰死磕到底。“如果一开始奔驰就能拿出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好好检测自燃原因,把自燃事件真正当回事儿的话,我也不会对他们如此灰心失望。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许亚杰 见习记者 程鸿鹤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3月15日 09 版)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