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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破“防线”获1.3亿授信 骗走银行3000万

2016-12-12 14:40: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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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无视举报执意放贷

“粟胜利、曹刚造假骗贷,建行华兴支行不可能不知情。”华资公司董事长李理的母亲张丽苹说。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12年3月和4月,她与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及公司工作人员曾多次到建行华兴支行,当面递交书面揭发材料,公开实名举报粟胜利、曹刚造假骗贷问题,吁请建行华兴支行停办与华资公司有关的所有金融业务。

一份由湖南省琼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忘录》显示:2012年3月26日,李理母亲张丽苹和该所熊娟、陈蓉两位律师,将反映粟胜利、曹刚造假骗贷的举报材料递交给建行华兴支行的具体承办部门,建行该部门拒绝签收。

在此其间,他们曾找到建行华兴支行一位刘姓副行长,告知公司在湖南省高院有重大诉讼,其抵押的土地及曹刚、粟胜利的非法股权均已被冻结,并当面递交书面《紧急报告》,得到的答复是:放不放贷是银行的事,出现风险和损失也是银行的事,不用你们管;即便有问题,也是四个自然人(曹刚、粟胜利等)承担的事,与你们无关。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粟胜利、曹刚与建行华兴支行之间,曾有一个颇为神秘的金融掮客肖晓富。记者获得一份粟胜利、曹刚与肖晓富诉讼的判决书显示,曹刚曾以华资公司负责人的名义,加盖私刻的华资公司公章,与肖晓富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书》,双方约定:粟胜利、曹刚委托肖晓富就“芙蓉国里”开发项目在银行办理融资,融资总额度两亿元,融资服务费为3%,共计600万元。肖晓富承诺在90天内运作完成贷款的审批发放。

记者注意到,该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较之2011年3月29日李静、李理与曹刚、粟胜利签订《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时间上早了6天。对此,当地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很难说不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预谋。”

后双方发生融资服务费纠纷,粟胜利、曹刚被肖晓富诉诸法院,粟胜利、曹刚两人败诉。记者调阅案卷时发现,2013年9月25日,建行华兴支行为肖晓富出具了一份证明材料,称该行已为华资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信贷业务,授信额度为1.3亿元,目前已经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000万元。

“建行华兴支行出具这份证据,显然意在争取法院支持肖晓富的诉求。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肖晓富与华兴支行存在某种‘特殊关系’。”华资公司代理律师、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主任钟琼武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据介绍,粟胜利、曹刚控制华资公司后,销售“芙蓉国里”项目房产220套,获取6500万元的售房收入。记者从长沙县地税局查阅相关资料,证实了这一数据。华资公司负责人李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粟胜利、曹刚售房全部收入都进入其在建行华兴支行开立的账户,在粟胜利、曹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建行华兴支行完全可以从其账户上强行划扣,但并没有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而是坐视3000万元贷款变为呆坏账。

涉案人称“不造假办不成大事”

据知情人士介绍,粟胜利、曹刚原籍为长沙县,进入房地产行业之前,两个人只是做点小生意。接近粟胜利、曹刚的人士称,这两人不知什么时候摇身一变成了“开发商”,以到处高息融资闻名,其中粟胜利在很多场合公开宣称“不造假办不成大事”。记者多次拨通粟胜利、曹刚电话,均无人接听。

多位湖南金融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较之类似案件中罪犯精密设计的骗局,本案骗贷的手法非常拙劣。“无论是在审贷环节,还是在验证环节,银行工作人员均可以发现并阻止。哪怕只是打个电话核查一下,这种低级诈骗就根本不可能让银行损失几千万。”

湖南省银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普通信贷员只是银行的基层业务员,权力非常有限。贷款申请人能够靠一整套假资料获得1.3亿元授信,并在遭到公开举报的情况下顺利套现3000万元,说“工作疏忽”所致是难以服人的。

而湖南省银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上,早已有一套极为成熟的防范风险制度和措施。在这样一个健全的惩戒预警机制之下,银行竟中了浑身是假的骗“招”,在全省范围内也较为罕见。

记者多次联系建行华兴支行,该行工作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是以前的事情了,很多人已经调离,不方便接受采访。

11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案目前已经由法院移交到公安机关,11月17日芙蓉分局已对此立案,目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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