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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怒怼”引连锁反应 浙商银行“中枪”

2018-02-01 14:40:5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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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认为,浙商银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资金购买二级市场股票,并且通过受让四家企业持有前海人寿的股权,将宝能投资的67.1亿元劣后级资金全部返还宝能投资,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敞口风险达到100%。

刘姝威表示,银监会可以查询宝能投资、浙商银行和前海人寿的会计凭证、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以及追踪资金的流转路径,查询结果能够证实上述事实。

浙商银行未有回应

对于这次的反击,1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钜盛华相关人士,她表示,目前没有更新的回应。不过,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士表示:“宝能系在万科身上虽然浮盈不少,但是是纸上富贵,目前都没有套现,且动用的资金成本很高。另外宏观层面,表外回表内,清杠杆已经是大势所趋,2018年资金基本面肯定偏紧,对宝能资金链也是雪上加霜。在这种情况下,宝能减持的动力十足,只是持股数量巨大,一下子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可能性不大,这会对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更有可能是通过大宗减持。”

而华南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此类权益类高杠杆资管产品到期后一般是不得续期,目前宝能以延长清算期来回避续期的概念,其实是在打擦边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浙商银行时,对方表示不予回应。不过,该行曾于2015年公告表示,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在那份公告中,对于资金用途,浙商银行方面介绍,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浙商银行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我行的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浙商银行2015年公告称,该行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撇清为宝能系“输血”以致其争夺万科股权的关系。

不过随着刘姝威的喊话,万科的股价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从1月24日的最高每股42.24元,跌至1月31日的每股37.56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公告测算出,宝能系此前共斥资约447亿元,共持有万科28.04亿股,占总股本的25.4%,持仓成本大致在16元。随着近期万科的调整,宝能系的浮盈也减少130亿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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