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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保险经理骗走数百万元养老钱

2017-08-03 10:05: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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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位老人反映,他们被一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将数百万元的养老钱投入其中,结果不仅没有得到回报,原款项也拿不回来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法院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投资款共计约679万元。

伪造保单 私刻公章

市民李女士介绍,2011年开始,熊某清向她介绍了一个一年期4万元变5万元的保险理财活动,称只有公司的老客户可以享受。李女士就多次投资了该理财项目,每次投资熊某清都会签保单,且保单上有人寿保险公司的公章,公章内容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专用章(二)”。李女士给的第一笔款项是4万元现金,之后的大部分款项都是通过建设银行转账,总共向熊某清转账243万元人民币。每次利息到期时,熊没告诉李女士就直接连本带利继续投入到产品中。2015年7月份,熊某清欠的两笔款项迟迟未到账,李女士不同意续签,让她把剩余钱款汇过来。熊某清先将一个在江西的房地产证件交给李女士抵押,后来其再次向熊要钱时,她见躲不过,便承认了保单都是假的。李女士对她说去派出所,她考虑了一下,就和李女士一起到派出所了。李女士表示,这些钱都是自己的养老钱。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熊某清犯诈骗罪:2011年底,被告人熊某清为偿还网络赌博欠下的债务,利用客户对其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代理人身份的信任,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有高额投资回报理财的名义,伪造“保单服务批单”并找人刻了一枚保险公司的假公章,诱骗多名被害人投资。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期间,熊某清合计骗取14名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800多万元。2015年8月14日,被告人熊某清因无力偿还被害人的投资款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某清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16年5月2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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